问题 | 外交赦免权怎么获得 |
释义 | 外交豁免权指一国派驻外国的外交代表享有一定的特殊权利和优遇;豁免是指对驻在国管辖权的豁免,也可包括在外交特权之内。按照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了保证和便利外交代表执行正常职务,各国根据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惯例或有关协议相互给予。 一、怎么才能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刑事豁免权是什么 刑事豁免权主要指的在刑事诉讼的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享受部分法律上的特殊权利,刑事豁免权是国家为了特殊人群的工作需要而设置的,但是在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所以即使是享有刑事豁免权的当事人也不可以无视法律,犯了罪的一样需要接受法律的制裁。例如律师享有的刑事豁免权主要指的是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因履行职责发表的言论不受指控和追究。 三、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内容包括司法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强制执行豁免。 具体内容如下: 1、司法管辖豁免,除非一国家明示同意,其他国家不得受理以该国家为被告或以该国家的财产为标的的诉讼; 2、诉讼程序豁免,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的情况下,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对该国或其财产采取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 3、强制执行豁免,即使一国家放弃司法管辖豁免,主动向其他国家的法院起诉或自愿在其他国家的法院应诉,其他国家的法院未经该国同意不得依其判决对该国财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豁免权的特征如下: 1、豁免权是职业特权。豁免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专有权利; 2、豁免权是程序性权利。豁免权只发生在刑事诉讼以及与之相关程序中,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之外的个人行为以及有关言论不受此特权保护; 3、豁免权是不可放弃权。豁免权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而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实体公正及程序公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第一条为确定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便于外国驻中国使馆代表其国家有效地执行职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使馆外交人员原则上应当是具有派遣国国籍的人。如果委派中国或者第三国国籍的人为使馆外交人员,必须征得中国主管机关的同意。中国主管机关可以随时撤销此项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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