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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市公司公告时间规定
释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季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
    一、个体工商户年报流程
    1、注册。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通过对经营户名称、注册号、经营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核对,完成网上用户注册。具体流程是:
    (1)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后,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模块,进入“用户登录”页面。
    (2)点击“联络员信息申报”,输入完整的注册号、经营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联络员的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之后,点击“获取手机验证码”,然后系统会发送一条手机验证码到联络员的手机上,填录准确的验证码即可完成年报系统的注册。如果显示录入的经营者身份证号不正确,经营户应派人持经营者身份证到所在的登记机关进行核对修改,修改正确后再进行注册。
    2、关于“找回密码”。经营者如果遗失密码,可在“用户登录”页面右侧点击“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和验证码,点击“确认”,系统便会将密码发送到手机上。
    3、登录。经营户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输入完整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到年报填报界面。
    4、填写。登录成功后,系统会默认显示年度报告表单,由经营户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
    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1)基本信息。包括报告年度、个体工商户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资金数额、从业人数(包括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该信息不予公示);
    (2)行政许可情况。包括许可文件名称、有效期至的时间;
    (3)网站或者网店信息。包括网站或者网店的类型、名称、网址等;
    (4)资产状况信息。包括销售额或营业收入、纳税总额(该项信息可以选择公示或不公示);
    (5)党建信息。包括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党组织建制、经营者是否为党员、经营者是否为党组织书记(该信息不予公示)。上述信息中联系电话、网站或者网店信息为报送年度报告时的信息。其他信息为所报年份12月31日的信息。
    5、报送。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后,系统会生成年度报告情况预览页面,个体工商户确认填报内容无误后,点击“预览打印”按钮,将会生成“年度报告表”,可打印留存。
    6、公示。年度报告提交后,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个体工商户选择公示的信息将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7、存档。个体工商户每年提交的年度报告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
    8、更正。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应当及时自行更正,更正前后的内容将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一并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更正,必须在每年6月30日也就是年报公示截止前进行更正。因填报公示信息错误、遗漏和修改引起的法律责任由个体工商户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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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5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