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民族特殊利益的定义是什么? |
释义 | 少数民族是指多民族国家中除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人口比例占少数。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分布范围广,尤其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由于历史原因,少数民族分布形成了既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自治机关行使相应职权,领导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经济、文化,提高物质生活水平和社会主义觉悟。 法律分析 少数民族是指多民族国家中除主体民族以外的民族,人口比例占少数。 少数民族分布的特点如下: 1、小聚居和大杂居,少数民族人口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 2、分布范围广,主要集中于西部及边疆地区。全国拥有56个民族的省区有11个,占全国31个省区的35.5%。尽管少数民族分布范围很广,但其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 少数民族由于历史上多次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导致人口变动,现大多住在山区、高原、牧区和森林地区。使少数民族分布形成既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有些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在全国各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二条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第四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行使宪法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照宪法和本法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行使下设区、县的市的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行使自治权。 第六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的情况,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民族自治地方经济、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从实际出发,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逐步提高各民族的物质生活水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良传统,建设具有民族特点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断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社会主义觉悟和科学文化水平。 结语 少数民族是多民族国家中的非主体民族,人口比例较少。他们的分布特点是小聚居和大杂居,主要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各省、自治区。尽管分布范围广,但人口仍主要集中在西部及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分布形成了既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机关行使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和政策,推动各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发展,提高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科学文化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十三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二十二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禁止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禁止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部门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发现报告,并采取措施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做好被解救妇女的安置、救助和关爱等工作。妇女联合会协助和配合做好有关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歧视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七章 司法保护 第一百零三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有关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姓名、影像、住所、就读学校以及其他可能识别出其身份的信息,但查找失踪、被拐卖未成年人等情形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