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在购买重疾险时不告知自己患有轻微的肾衰竭?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的范畴,合同双方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如被保险人对其患有轻微的肾衰竭情况隐瞒不报,属于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但根据《保险法》规定,如果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问明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告知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因此,在购买重疾险时,被保险人可以不告知自己患有轻微的肾衰竭情况,但需要注意保险公司是否对此进行明确问询。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应当向被保险人明确告知其对合同有关事项的询问权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的告知义务,并根据被保险人的回答情况确定是否同意承保以及承保的范围、保险费率和保险费等事项。 2.《保险法》第三十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未问明被保险人的健康情况,被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未告知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告知义务为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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