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欠条可以不写原因,不会影响效力,但有可能会引起争议。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二)正文: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三)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