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报酬与薪资的差别 |
释义 | 本文阐述了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的定义和区别,以及签字费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征税内容。同时,文章还指出职工过节费可以不缴纳个税的规定。 法律分析 可以认为劳动报酬是更广泛的定义,而工资薪金则更具体。 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一、签字费是否要交税 签字费要交税。 签字费属于其他所得,根据相关的规定签字费的税率以签字费所得的百分之二十缴纳。签字费是用于补偿当事人因跳槽所受到的损失的费用,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不计入工资。华为签字费所需当事人的能力门槛较高,属于技术精英人才,特招员工或普通工程师B以上的员工才有。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内容有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2、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4、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是指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二、职工过节费可以不缴纳个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结语 劳动报酬和工资薪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紧密相连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而工资薪金则更加具体,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在签字费是否要交税的问题上,签字费属于其他所得,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也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最后,过节费不管放在哪个科目核算,都应当并入当期工资、薪金所得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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