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重疾险的情况较为常见。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被保险人既往病史中的“开胸手术”未能治愈,从而拒绝赔付,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手术已经治愈。此外,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公司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拒绝理赔的情形和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明确保险合同中的拒绝承保事由和诉讼时效,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 2.《保险法》第六十一条:保险人有权请求被保险人提供与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材料。 3.《民法典》第十四条: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通行的商业惯例和诚信原则。 因此,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提供医学证明、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证明既往病史中的“开胸手术”已经治愈,来要求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同时,保险公司也需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拒绝理赔的情形和标准,遵守保险合同的约定和诚信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