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险犯犯罪预备的特点: 1、主观上是为了犯罪。建立犯罪准备,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实施犯罪,即实施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准备行为。准备行为是为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有利于危害结果的顺利实现。这种行为是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如果继续发展,就会成为实施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因此,准备行为威胁到刑法保护的法律利益; 3、事实上,犯罪还没有开始; 4、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开始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