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处罚如下: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记3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3、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的不记分处警告或者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交通违法行为有哪些 1、逆行; 2、超速; 3、超载; 4、闯红灯; 5、随意变道和掉头; 6、占用非机动车道; 7、在人行道停车; 8、酒驾和醉驾强行加塞; 9、违法超车; 10、不按规定打远光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