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劳动合同的好处和坏处 |
释义 | 好处是,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确保合法的享受以下权利: 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上什么岗位拿什么工资,实现同工同酬。 2、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足额地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是用人单位的义务。 3、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4、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7、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8、享受“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坏处是,合同看清楚后再签订,否则一旦用人单位改变约定的条件并且将不利条件写入劳动合同中以后,劳动者就处于不利地位了。 劳动合同年限1年3年区别是什么? 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 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成本不同:三年期的劳动合同,被提前解除或终止的概率较高,解约方往往需要向对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损失赔偿、违约金等费用,解约成本较高。相对而言,一年期劳动合同,几率要低一些。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大家了解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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