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走人吗 |
释义 | 试用期间不可以直接走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职工在试用期内离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走人。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附加任何条件的。用人单位不能以合同中约定为由,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要注意保存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说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辞职申请只需说明自己从什么时间开始辞职就行了,最后本人签字,交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试用期内,员工未提前三日提出离职就直接离开,且用人单位没有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此时该员工违反了法律,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承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招用劳动者所发生的费用。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不能无限制地约定试用期的长短。换句话说,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即使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劳动期间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开用人单位后又重新回来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