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能否按出勤对待 |
释义 | 女职工进行产前检查能按出勤对待。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一、产假168天怎么算的 1.产假:98天+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4.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二、孕妇请假工资怎么算 孕妇请假工资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2、产前假:妊娠七个月以上,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3、如果说工龄不满两年的话,是按照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比例来进行一个请假工资发放。 三、生育险产检费用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包括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女职工产假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按照限额付费的支付原则,低于限额的,据实支付,高于限额的,按限额支付。其中,治疗生育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 报销产检费用的流程有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垫付,出院后5个月之内向所属单位或者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携带资料,到民政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生育保险是一项地方性质的法规,各地有各地的政策,相关办理流程和报销比例都不一样,建议打电话到相关的负责部门进一步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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