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世老人的遗物如何处理 |
释义 | 老人过世后遗产一般按照有效遗嘱的内容处理,若没有留有遗嘱,由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他的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的,由去世老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过世老人的遗物处理办法包括: 1、陪葬处理 死者生前贴身之物或特别喜爱之物,一般体型小巧,价格适中的,如手表、手串、文玩、书籍等,一般由亲属整理后,—一摆放在死者身旁或骨灰盒旁,一同下葬。 2、销毁处理 死者生前被褥衣物等,不宜转送他人,一般会通过掩埋或焚烧的方式销毁。同时,也有避免家属睹物思人的目的。 3、转送处理 部分遗物有尚有使用价值,但亲属没有使用需要,如工具、家庭用品等,一般可以转送亲友或邻居等。 4、留任纪念 死者生前的作品、日记、照片等,是死者生前活动真实而珍贵的记录,反映了死者一生的曲折历程,有特别价值和意义,可由亲属专门保存以作永久性纪念。 5、遗产处理 大宗物件如房屋、车辆、家具、宅基等,可作遗产处理,由子女继承并协商分配。遗产分配问题最容易引起矛盾纠纷,作为子女,应当本着公平平等、权利义务一致及宽容、体谅的原则和态度慎重处理。应最大限度地避免“大家庭”的分裂。 6、交送组织 一些物品与工作有关,如工作记录、单位人员名单、不明款项等,可能包含工作机密、商业秘密或其他不宜泄露的信息,应交送组织或有关部门处理。 7、废物处理 各种杂物或价值不大的物件,可集中清理后,以垃圾方式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所以合理处理死者遗物是对死者的尊敬,也是对死者最好的纪念,应当慎重用心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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