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税务局怎么撤销红字信息表 |
释义 |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法律分析 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撤销红字信息表及相关手续 申请撤销红字信息表及相关手续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官方网站,进入红字信息表撤销申请页面。填写必要的申请表格,包括纳税人信息、红字信息表的相关信息等。在申请表中详细说明撤销的原因和依据。同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纳税人身份证明、红字信息表原件等。提交申请后,等待税务局的审核。税务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若申请获批,红字信息表将被撤销,并及时通知纳税人。申请撤销红字信息表的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后续的税务处理事宜,确保税务合规性。 结语 对于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处理方法取决于是否已上传成功。若未上传,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若已上传成功,需携带纸质的相关文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手续。具体步骤包括登录电子税务局官网,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待税务局审核。一旦申请获批,纳税人应按规定办理后续税务处理事宜,确保合规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一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合理方法,包括: (一)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的价格进行定价的方法; (二)再销售价格法,是指按照从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方的价格,减除相同或者类似业务的销售毛利进行定价的方法; (三)成本加成法,是指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进行定价的方法; (四)交易净利润法,是指按照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往来取得的净利润水平确定利润的方法; (五)利润分割法,是指将企业与其关联方的合并利润或者亏损在各方之间采用合理标准进行分配的方法; (六)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一百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八条所称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三条和本条例的规定提供有关资料的,可以只按前款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第六章 附则 第八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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