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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
释义
    看情况,一般情况下遗嘱是否可以剥夺继承权,但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要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规定的继承,即使遗嘱没有给法定继承人留下遗产,仍然是有效的遗嘱,即遗嘱可以排除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但同时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一、女儿精神病可以把财产留给儿子吗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二、办理遗嘱公证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申办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1、遗嘱受益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2、遗嘱公证书;3、遗嘱人的死亡证明;4、遗嘱所处分财产的所有权证明;5、遗产为房产的,提交房屋权属状况信息查询证明;6、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7、被继承人生前婚姻状况证明;8、有权继承遗产人的基本情况及联系地址、电话等;9、如设有遗嘱执行人,还应通知遗嘱执行人带身份证明到场。相关知识:一、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二、遗嘱处分的财产,应为遗嘱人个人所有。其中如果有配偶的遗产尚未分割的,应当先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办理遗嘱公证。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三、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四、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五、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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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