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镇江办护照地址在镇江行政服务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中国公民应当从对外开放的或者指定的口岸出境、入境,向边防检查站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填交出境、入境登记卡,接受查验。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边防检查站有权阻止出境、入境:
 (一)未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其他出境入境证件的;
 (二)持用无效护照或者其他无效出境入境证件的;
 (三)持用伪造、涂改的护照、证件或者冒用他人护照、证件的;
 (四)拒绝交验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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