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海口安居房申请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廉租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城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共租赁住房:暂无支付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有一定支付能力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财政供养人员在内的、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法律依据:根据《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城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实行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暂无支付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者。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有一定支付能力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在内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为包括财政供养人员在内的、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但支付能力欠缺、难以进入商品房市场的中等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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