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人承担费用。承租人在租房时可以向房东明确要求提供的出租房空气质量必须符国家空气质量标准的,这个要求要写在合同里,这也是承租人的基本权利,如果已经入住或者未入住但交了租金和押金,承租人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押金和未履行合同期间房租。如果合同没有注明,那么一旦发现空气质量不符合国标的情况,需要退房等,可能就会遭遇拒绝或者扣房租,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另外,出租房甲醛超标属于“隐蔽瑕疵”,如果承租人即使在看房时未及时发现,房屋出租人仍有义务保护房客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七百四十三条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租人对出卖人行使索赔权利失败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明知租赁物有质量瑕疵而不告知承租人;(二)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时,未及时提供必要协助。出租人怠于行使只能由其对出卖人行使的索赔权利,造成承租人损失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