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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将明星的歌词取几句印在衣服上商用,算侵权吗?
释义
    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作品属于侵权,不论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只有在特定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许可且不支付报酬,但必须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并且不能侵犯其他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对于未用于商业用途的侵权行为,需承担停止损害和赔礼道歉的责任。
    法律分析
    算侵权。只有以下用抄途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但还得知名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著作权》第二十二条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袭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百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未经允许度而使用,属于知侵权,是否用于商业用途在所不问。但未用于商业用途,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而需要承担停止损害和赔礼道歉的责任。
    拓展延伸
    明星歌词商用:侵权还是合法?
    明星歌词商用的法律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在判断侵权与否时,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商用是否涉及著作权的使用,包括歌词的复制、展示等。如果商用行为未经版权持有人授权,可能构成侵权。其次,商用是否造成混淆或误导消费者,使其误以为与明星或其所属公司有关联。此外,商用是否侵犯明星的名誉权、肖像权等也需要考虑。然而,商用行为若符合合理使用原则、表达个人喜好或艺术创作等目的,可能被认为是合法的。综上所述,明星歌词商用的侵权与合法性需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建议在商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著作权》第二十二条,未经著作权人允许使用作品属于侵权行为。在商业用途中,如果未经允许使用明星歌词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停止损害和赔礼道歉的责任。判断侵权与否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著作权使用、混淆误导消费者、名誉权和肖像权等。在明星歌词商用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法第二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复制、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2018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出版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存正式出版物的,由出版主管部门依照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0修正):第五章 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保护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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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7: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