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和见证人吗? 1、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是不需要见证人的,见证人不是自书遗嘱的必要条件,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如果能够有见证人在场或者经过公证的话,也是可以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需要执行人吗? 1、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自己的遗产或者其他公司在遗嘱人死亡后生效的法律行为。由于遗嘱是立遗嘱人写的,涉及死亡的遗嘱中涉及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实是死者的真实意思。这意味着死者的签名和年、月、日没有相反的证据是有效的。自写的遗嘱不一定要由遗嘱执行人或指定执行人执行。写遗嘱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遗嘱的全文必须由立遗嘱人撰写; (2)遗嘱人应当亲自签名; (3)遗嘱人必须写明年、月、日。在遗嘱上写明日期,不仅有利于鉴定争议的真实性,而且有利于确定立遗嘱人是否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当遗嘱之间存在冲突时,也有助于确定哪份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 (4)自行书写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变更、增加、删除、修改。 2、遗嘱写好后,一般应由遗嘱人或专门的遗嘱执行人保管,一般不应由遗嘱的继承人保管,以避免对其真实性产生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