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销户怎么办理 |
释义 | 税务销户办理流程: 1、纳税人是否属于非正常户或者目前被税务局调查状态,先解除以上状态; 2、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3、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4、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不符合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办理税务注销所需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注销当月及季度的相关税费申报表;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综上所述,税务销户办理需要确定纳税人是否属于非正常户或者目前被税务局调查状态,先解除以上状态;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不符合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十六条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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