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置权的主张一般应当在以下时限内提出诉讼: 1、因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提出留置权主张的,应当自留置财产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诉讼; 2、因债权纠纷提出留置权主张的,应当自留置财产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诉讼。 留置权包括以下内容: 1、担保物的留置权:当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债务或者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留置的财产一般要与债权有直接关系,比如担保物、应收账款等; 2、预防性留置权:当债权人有合理理由相信债务人会逃避债务、转移财产或者以其他方式损害债权时,可以依法预防性留置债务人的财产,以确保债权得到保障; 3、法定留置权: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某些财产可以被留置,比如海关留置违禁品、税务部门留置逃税财产等。 综上所述,留置权是当事人在对方未支付债务或者未履行义务的情况下,依法保留对方的财产,以保障自己的债权或权利的一种合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