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税款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
释义 | 企业所得税税款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相关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1、资本性支出; 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7、各种赞助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渗贺办法补充: 1、贿赂等非法支出;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 3、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 4、税收法规有具体扣除范围和标准(比例或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超过或高于法定范围和标准的部分。 综上所述,相关法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1)资本性支出;(2)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3)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6)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7)各种赞助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九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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