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需要跟产权单位沟通,能不能使用前夫的工龄。如果产权单位不同意您使用前夫的工龄,那就不能使用,但是如果产权单位同意您使用前夫的工龄,律师建议您在使用前,与前夫签署相应的协议,明确约定工龄折抵的款项或者您前夫放弃相应的财产价值。因为工龄是有财产利益的,如果未签署协议,一旦使用了前夫的工龄,那么您购买的房屋也就包含了前夫的财产利益,应该予以分割,之后如果您前夫再分割,那您可能得不偿失。 对于您前夫的工龄对应的房屋折价款的计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参照适用北京高院关于继承案件中使用配偶工龄折抵房款时对应的财产价值的计算方式: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法律依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继承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7.被继承人购买公房时根据工龄政策福利,使用已死亡配偶工龄折抵房款的,所获工龄政策福利能否折算后作为遗产分割? 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 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计算参考公式:(已死亡配偶工龄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购买公房时房屋市值)×房屋现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