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载别人文章多少浏览量算侵权 |
释义 | 随意转载别人的文章算是侵权吗,这是要根据情况来判定的。 《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转载,是指报纸、期刊登载其他报纸期刊已发表的作品的行为。 报纸、期刊转载其他报纸已经发表的作品,是《著作权法》赋予的。《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1、《著作权法》允许其他报纸、期刊转载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遵守以下三个要求: (1)著作权人未作不得转载声明的作品,才可以转载; (2)只适用于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必须按规定支付著作权报酬。 2、对于报纸、期刊转载作品的要求《著作权法》的规定是: (1)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 (2)对作品内容的修改,应经作者许可。 报纸、期刊转载他人作品,是否应注明作品的作者、作品的最初出处,《著作权法》未作明确规定,但是转载人应当按《著作权法》的其他规定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最初载登的报纸、期刊的出处,否则,应承担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转载未注明被转载作品的作者和最初登载的报刊的出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一、怎么处理网络随意转载别人的文章构成侵权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着作人身权、着作财产权的行为。 二、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在民法理论上,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理论,可将侵权行为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两大基本类型。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致人损害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因素。只有同时具备这些因素,侵权行为才能成立。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