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个人或组织对某一事项提出举报被相关部门拒绝采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申诉,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行政机关申诉;2.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公民监督,向人民代表大会或政协提出建议或提案,要求其对相关部门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选举法》第三十六条:“公民有权在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它的常委会会议上提出建议或者提案。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它的常委会对建议或者提案应当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