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必须一致吗 |
| 释义 | 1、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注册资本是在注册或增加注册额度的时候体现的,而实收资本是企业在接受所有者投资即可发生。 2、比如,甲需要成立一个公司,那么甲必须确定注册资本额度比如1000万,那么在下一次增加注册资本前,这个数额是不变的,一直都是注册资本,;接受投资者投入100万,则实收资本增加100万,这个时候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就不一致了。 3、注册资本是一个可变动的固定值,一般情况不会变;而实收资本是随时可变动的,两者可以不一致。 一、注册资本的缴纳 缴纳时间 1、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缴纳形式 2、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最低限额 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注册资本与注册资金的概念有很大差异。 (1)注册资金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注册资本则反映的是公司法人财产权,所有的股东投入的资本一律不得抽回,由公司行使财产权。 (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 (3)注册资金随时因资金的增减而增减,即当企业实有资金比注册资金增加或减少20%以上时,要进行变更登记。而注册资本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增减。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资方式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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