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让警察帮忙找人吗 |
释义 | 失踪24小时报案,失踪48小时立案。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人身安全会危险,随时可以立案侦查。即使是自己离家出走,也会受理,同时家属必须配合公安机关。 2、如果一个人失踪两年以上可以要求法院判定死亡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由失踪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失踪地不能确定的,由失踪人员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管辖。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接到有关失踪人员的报案报警后,也应当登记受理。其今对符合本规定第二条规定的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情况的,应当报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审批后,移交刑侦部门。 一、异地失联应到哪里报警 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就近报警是原则,不论在当地或在外地。 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可能会有人身安全会危险的,或者说是对方可能会受到侵害,那你随时都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这个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失踪的人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二、报警必须得是亲属吗 失联报警不是必须是亲属,其他人也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举报人。 如果有人失联的,可以去报警,但是警察是否立案与失联的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失联时间有关。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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