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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建筑类挂靠有什么条件?
释义
    挂靠就是指代那些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进行工程建设的行为,被挂靠单位通常不参与实际施工和管理,仅为挂靠人提供承包合同时所必要的资料与文件,这种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一、建筑工程阴阳合同哪种可信
    建设工程中阴阳合同均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的;存在违法发包、转包、挂靠、分包行为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的;违反招标投标效力规定的;违反工程建设标准规定的;低于成本价中标的;未取得许可证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以上应当认定为无效。
    二、什么算建筑工程挂靠
    建设工程挂靠被法律所禁止,其本质上属于借名经营,指的是不符合施工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与其他有施工资质的单位达成协议,支付一定管理费后以后者的名义承揽工程。但被挂靠单位不具体承担施工或实质管理义务,由挂靠单位参与施工等活动。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挂靠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双方之间签订的挂靠协议无效,被挂靠的单位与发包方所订立的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被挂靠单位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三、实际施工人的类型有什么
    实际施工人员应指无效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非法分包、非法分包、借用资质的实际承包人。
    实际施工人员包括五类:
    1、分包承包人;
    2、非法分包的承包人;
    3、未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4、超越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名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承包人;
    5、建设工程承包人必须进行招标,但未招标或中标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以被挂靠建筑企业名义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无效:
    (一)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资质等级低的建筑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三)不具有工程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以具有总包资格的建筑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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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5:3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