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终审判决,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 二审 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 一审 也是终审。 对一审法院的裁判不服的,可向上级法院上诉,开启 二审程序 。二审判决即为终审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对二审判决若有异议,认为程序、实体上有错误时,可提起再审(我国称为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有三种形式:当事人申请再审,法院决定再审, 检察院抗诉 进行再审三种。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