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程序法律部门包括 |
释义 | 我国的程序法律部门包括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具体参考如下: 1、诉讼法是规范国家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非诉讼程序法是规范仲裁机构或者调解组织解决社会纠纷的法律规范,诉讼法我国制定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 2、非诉讼程序法,我国制定了仲裁法、人民调解法、引渡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建立健全了非诉讼程序法律制度,促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三条 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