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定金条款如何约定 |
释义 | 定金条款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只要约定的定金金额不要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就可以。因为《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的,超过的部分是不产生定金效力的。 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条款的风险 定金潜在的法律风险: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 房屋买卖定金如何界定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当买方履行合约后,定金应当作为房款的抵价款或者由买家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买家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时,卖家有权没收其定金,且买家无权要求定金的返还。若收受定金的卖家没能履行约定的义务时,那么作为赔偿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规定买卖房屋怎样约定定金 买卖房屋约定定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房屋买卖未成定金如何处置 这个主要看房屋买卖未成的原因,一般分为购房人的原因、出卖人的原因,非双方的原因。以下为三种具体的情况:一、购房人违约。就是购房人由于自己的原因,比如临时不想买了等,这个时候,购房人就算违约了,要按照认购书中的违约条款承担责任,或者出卖人有权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这个时候就算开发商违约了,按照规定,开发商(出卖人)需要双倍返还定金(相当于赔了一倍定金)。三、由于不是双方的原因(如国家政策变更、地震等因素,或者双方按照合理的条款也无法磋商完成)。这个时候,双方一般互不承担责任,定金返还给购房人就可以了。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定金如何界定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债权担保方式。当买方履行合约后,定金应当作为房款的抵价款或者由买家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买家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时,卖家有权没收其定金,且买家无权要求定金的返还。若收受定金的卖家没能履行约定的义务时,那么作为赔偿就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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