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协议不属于劳动合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签订主体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一、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 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三、分公司可以和员工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受总公司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