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子写的女方名字怎么分 |
释义 | 这属于婚后财产,不管名字是谁的,属于共同财产。假如你们离婚,房产中债务和资产各有承担,一般情况要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判决一般遵循各得、各付对半,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经济补偿的方法。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一、恋人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如何处理 恋人共同买房分手的,如果双方对于房产的处理方式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要看房屋双方登记了双方名字,登记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双方共有财产,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除非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的,否则房产按产权登记一方的财产处理,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离婚后房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离婚后房子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则不需要处理,仍归一方所有;如果属于下列情况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房产,或者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房产: 一、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 二、房产证登记了夫妻一方名字但存在以下情况: (一)房产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二)房产是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且另一方能够证明出资。 (三)房产是夫妻一方的父母支付首付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 (四)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此时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房产。 三、黄浦区离婚房产分配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是价值较大且事关民生的重要财产,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产进行分割,应注意以下问题: 1、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进行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拍卖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另一方所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财产。 4、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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