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8月3日上午,信州区、广丰区、广信区、玉山县、横峰县、万年县、余干县、鄱阳县、德兴市、婺源县召开领导干部会议,市领导邱向军、廖其志、丁晓胜、陶亮、沈根火、凌卫、俞健分别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换届考察组组长在会上宣读了中共江西省委、省委组织部、中共上饶市委关于县(市、区)党政正职调整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