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媳妇走了20多年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但没办离婚证算是离婚吗? |
释义 | 您好,您这里说的走了,是离世的意思吗? 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因此,在您媳妇死亡宣告之日起,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消除。 如果是其他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对您所说的事实婚姻进行认定。我国法律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如果你们当初结婚的条件符合上述的法律规定,才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事实婚姻。但是,对于事实婚姻的离婚方式,需要到法院起诉离婚。起诉时要提供双方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这样法院才能依法认定是否构成事实婚姻,以及婚姻关系的起始时间,再对离婚请求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五十一条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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