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社会保险基金,是指为了使社会保险有可靠的资金保障,国家通过立法要求全社会统一建立的,用于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用此种资金购置的资产及其增值部分也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的范围。 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有: 1、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 2、保险保障基金公司依法从被撤销或者破产的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 3、捐赠; 4、上述资金的投资收益; 5、其他合法收入。 综上所述,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为举办社会保险事业而筹集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时所享受的保险金和津贴的资金。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一)保险保障基金,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本办法规定缴纳形成,在规定的情形下,用于救助保单持有人、保单受让公司或者处置保险业风险的非政府性行业风险救助基金; (二)保单持有人,是指对保单利益依法享有请求权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三)保单受让公司,是指经营有人寿保险等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接受该保险公司依法转让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的有相应资质的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