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子如何处理? |
释义 | 违反法律的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1、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2、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3、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4、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5、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期限是多久?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综上所述,我国《民法典》规定男性公民结婚最低年龄是22岁,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的,双方分别按照当地居民年收入的两到四倍缴纳罚款。如果双方是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生育,但是没有办理结婚手续的,也要缴纳罚款,这个标准会低很多,大致在年收入的零点五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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