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粤居码就是居住证明吗 |
释义 | “不是,登记粤居码后可享受“零材料、免跑腿”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但不能当做居住证明使用。” “粤居码”是面向所有在粤居住人员(含户籍人员、流动人员、境外人员)的个人服务二维码,是实有人口在粤生活居住的凭证。 粤居码只是一个登记用途,等登记了183天后即可申请办理电子居住证,而电子居住证是一个电子证件。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一、“粤居码”的作用 “粤居码”持码人通过使用手机实现“一键领码、扫码登记、持码查询、亮码服务”,目前已实现在酒店旅业住宿登记、在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免证预约换号和办事、“零材料、零跑腿”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等场景应用,并将逐步在公安警务服务、政府政务部门、社会便民化三个圈层广泛应用,为持码人打造高质高效的“码上生活”。 二、“粤居码”申请方法 第一步:市民通过微信搜索小程序“粤居码”或扫描葵花码,打开“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主页面后,点选“粤居码”图标,首次进入需进行实名认证,请按指引选填信息后点击登录,按提示打开“微警认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核验认证。 第三步:身份认证通过后,再次进入“粤居码|粤治安”小程序,允许获取位置信息,点击主页面“粤居码”图标即可查看关联本人身份信息的“粤居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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