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公务赴台(可以理解为去台湾那边的单位去开会学习18天),台湾当局核发的入台证可以是18天,如果入台证上写了可以呆18天就可以逗留18天。 如果入台证写的是15天,就必须在15天回来,不能超过停留期限,如果强行留在台湾,被当地的相关部门抓到要罚款和遣送回来,严重的可能会半年到三年内不能以任何方式再入境台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应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当发生旅游团成员非法滞留时,组团社须及时向公安机关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并协助做好有关滞留者的遣返和审查工作。 第十五条规定:对在台湾地区非法滞留情节严重者,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其被遣返回大陆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批准其再次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