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既遂和未遂 |
释义 | 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 一、哪些行为构成犯罪未遂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行为,是犯罪未遂。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怎样算强奸未遂 强奸未遂是指违反妇女意志直接意在侵犯妇女的性器官而因受到外因条件的限制没有得逞的。 强奸未遂特征是: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强奸犯罪没有得逞,指强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对于结果犯,行为人仅仅实现了其实施犯罪的故意,没有实现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结果的故意。 对于实行犯,其实施犯罪行为的故意也没有完全实现,即行为人欲实施完毕的行为没有实施完毕。不论行为和结果,都是刑法规定的作为犯罪客观方面要件的必要组成部分; 3、强奸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三、犯罪未遂发生在什么时候 犯罪未遂发生在犯罪实施阶段,即行为开始后。实施行为的开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开始是行为实施的起点,应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主观上,行为人的犯罪意志已经通过客观行为开始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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