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证明是否需要母亲的身份证?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出生证明是不需要办理准生证明的。准备宝宝父母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等材料就可以。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我想问一下如何弄错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的出生日期 户口出生日期错了,可以改。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我的孩子刚出生几天就出院了,出生证明的名字我想改一下,请问能不能改 必须先用出生证明的名字上户口,然后再去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姓名。办理条件: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提交材料:1、已按要求填写的法律依据:《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办理流程: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我想问一下身份证丢失在异地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一般来说,身份证丢失异地办理的手续如下:1、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2、申领人提交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还需要领取并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3、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补办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4、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5、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父亲是否可以单独补办孩子的出生证明,是否都需要什么证明? 可以的,不需要父母双方都去。补办出生证明手续:首先,需要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证明;【第二步,凭遗失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医务处,开具第二个证明;【第三步,拿着这两个证明,到孩子出生医院的产科,可以补办一个“出生情况说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它作为“人生第一证”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在办理许多证件手续中,出生证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旦丢失,在今后的生活中将带来不少麻烦。所以,家长们应妥善保管子女的出生证明。【【法律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请问没有出生证明是否可以更改年龄身份证的年龄与实际年龄不同 在没有出生证的情况下,不能更改身份证的日期。身份证号一经生成,一般不能中途更改,会造成很大的麻烦,如果确实需要更改出生日期的,必须要有信息所属人本人的出生证来进行佐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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