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户口怎么样入户? |
释义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外地人怎么入户广州 一、通过积分入户方式:1,无违规犯罪记录;2,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45岁;3,广州参保累计满4年;4,在广州市就业且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5,在广州有合法住所且已经办理广东省居住证;6,积分入户达到85分以上。二、通过学历入户方式:统招本科+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本科+中级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硕士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2.无违法犯罪记录PS:应届毕业生无需满足“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条件。三、通过技能入户方式:一级/高级技师入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二级/技师入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三级/紧缺工种入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在广州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紧缺工种需连续缴纳社保满二年)2.无违法犯罪记录3.所从事工作须与证书工种一致4.高中及以上学历(8月初,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工作要求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说到“对部分职业申报条件进行调整”。所以,学历最好达到高中或以上)。 积分入户广州怎么算分 (一)新增“创新创业”计算分值指标项目。明确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就业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积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贯彻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推进我市“国际科技创新枢纽”建设,为高新企业吸纳技能人才。(二)新增“职住区域”导向指标及分值。(1)申请人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一年积2分,最高积10分;申请人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积4分,最高不超过20分。(2)申请人或申请人夫妇共同在从化区、增城区拥有自有产权住房的,积10分。这一规定是贯彻落实省城市工作会议关于“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的要求,有助于通过加强落户引导实施中心城区“抽疏”战略,使城市人口分布更加合理。 广州入户政策 在本市就业或创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核可办理引进人才入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一)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年龄要求按不同类别而定;(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五)从事我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的技术技能人才,根据其职业状况,需满足年龄、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等相应条件;(六)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其他人才。在本市就业或创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积分制入户:(一)年龄在45周岁以下,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按照《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并公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二)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我市相关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从事文化、体育、公安、消防、环卫、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残疾人照料等工作的特殊技能、特殊艰苦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对符合本条规定的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所制定的积分制指标体系,结合下达的总量控制类指标数遴选确定拟入户人员名单。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进行入户审核并公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入户广州条件 20~45周岁缴纳社保四年《广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指出,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在本市有合法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细则》明确指出,“缴纳社会保险满四年”指“在广州地区正在参加五项社会保险且已经累计缴费均满四年。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广州新生儿入户流程 办理条件属计划内新出生的,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区的。具备以下任何一个条件:1、父母亲双方或一方户口在我市。2、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父母双亡等特殊原因未登记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监护人登记入户;属已成年的,准予其在父(母)亲原户口所在地申请入户。3、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原是本市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台或国外定居生活,其在出国、出境定居前在国内出生且尚未办理入户的未成年小孩,准予随本市户口的非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申请入户。4、本市区内福利机构接收的查找不到其生父母的弃婴(弃童),可入户福利机构集体户口。5、在福利院受助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且无法核实户籍信息的流浪未成年人,可入户福利机构集体户口。6、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现役军人,可随父或随母在本市登记入户;父母亲双方为现役军人的,可随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入户。办理流程1、符合特殊情况(1)的人员,持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2、符合特殊情况(2)(3)(4)的人员,持下述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入户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出生登记入户手续。办理材料1、新生儿出生证;2、本市计划生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3、父母双方户口簿;4、父母双方身份证;5、父母双方结婚证。 还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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