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践合同的主要特征 |
释义 | (一)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二)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四)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 (五)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 (六)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七)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 (八)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九)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 (十)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十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 (十二)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十三)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十四)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一、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合同是否有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需要看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可以约定有偿,也可以约定无偿。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而且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是具有财产内容的。 二、实践合同的法律规定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如借用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实践合同以物的交付或其他现实给付的完成为生效要件。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我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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