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为什么拒绝取保候审? |
释义 | 公安局拒绝取保候审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被申请人存在逃避或者妨碍诉讼的风险,并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审理而做出的决定。 公安局拒绝取保候审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即:当对被申请人逮捕或者取保候审存在逃避或者妨碍诉讼的风险等情况时,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取保候审。此外,公安机关拒绝取保候审也需要遵守相关程序,包括通知被申请人及其近亲属、出具书面意见并报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等。在判断是否存在逃避或者妨碍诉讼的风险时,公安机关会考虑多种因素,如案件性质、被申请人的社会关系、经济状况、前科记录等。如果认定存在风险,公安机关就有权拒绝取保候审,以确保案件的顺利侦查和审理。 公安局拒绝取保候审后,被申请人应该怎么办?如果公安机关拒绝了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申请人可以通过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查,并提供相应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逃避或者妨碍诉讼的风险。如果再次审查后,人民法院认为被申请人确实不存在风险,可以裁定解除拘留或者改取保候审。 公安局拒绝取保候审是基于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被申请人是否存在逃避或者妨碍诉讼的风险。被申请人可以通过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次审查,以争取解除拘留或者改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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