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变更股东公示如何填写 |
释义 | 1、登录。注册成功的企业进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用户登录”页面,输入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时设定的密码和验证码后,登录到“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填报”界面。 2、填写。企业登录成功后,系统会显示企业信息填报表单,由企业按照提示在线填写。填写期间随时可以存档,下次登录后可继续填写。企业即时公示内容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3)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4)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5)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6)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公示全部六项信息,其他企业只需公示其中的(3)(4)(5)(6)项信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在2014年3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发生变动的,应当于2014年12月31日前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2014年10月1日以后发生变动的,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报送。企业填写完毕后,经确认填报内容完整无误的,点击“提交并公示”按钮,完成公示信息的报送。 4、公示。企业即时公示信息提交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审查,相关信息直接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5、存档。企业即时公示信息,将自动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存档,社会公众可随时查询。 一、股东变更公示的规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因此,企业公示股东股权转让、股权变更信息是法定义务,必须要做。 而且,目前我国实行的是注册资本认缴制,对于认缴制公司,工商部门不再监管注册资金到位情况,因此对于股东出资情况和股权转让情况也仅仅是在业务系统里备案,而不再作为登记信息。企业必须自主向社会公示各个股东履行出资承诺的真实情况——这当然也包括了股权转让变更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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