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沙公积金补缴金额能否计入余额用于计算可贷额度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符合补缴规定的补缴金额和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移进来的异地缴存金额可以计入职工账户余额计算可贷额度。单位给每个职工通过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补缴住房公积金1年不得超过1次,且一次性补缴金额不得超过原月缴存额的3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提存保证金或者违反规定动用保证金的;(二)未按照规定提取或者结转各项责任准备金的;(三)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或者提取公积金的;(四)未按照规定办理再保险的;(五)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的;(六)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七)未按照规定申请批准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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