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男方买的三金归谁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三金是男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购买并送给女方的财产,应属于彩礼的一部分,如果离婚男方索要彩礼符合以下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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