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才能认定为猥亵幼女 |
释义 | 符合以下要件即可认定为猥亵幼女: 1、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2、实施了猥亵幼女的行为。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行为人是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构成要件有: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2、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3、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4、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引诱幼女卖淫罪的具体涉案刑事问题 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幼女卖淫的行为。 三、强奸罪、强制猥亵与侮辱妇女罪有什么区别 强奸罪、强制猥亵与侮辱妇女罪的区别: 1、犯罪主体不同。 强奸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方可构成其罪;而后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不论男女均可构成其罪。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强奸罪必须具有奸淫的目的。 强制猥亵与侮辱妇女罪则无奸淫的目的。 3、行为方式不同。 强奸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 强制猥亵与侮辱妇女罪的行为则表现为强制猥亵,是指男女之间除性以外实施的所有淫秽、下流的行为。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和未满14周岁幼女的身心健康; 强制猥亵与侮辱妇女罪所侵害的客体则为妇女的人格尊严。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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