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第四章第五章是什么 |
释义 | 刑法第四章是对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刑罚规定,刑法第五章是对侵犯财产罪的刑罚规定。其中第四章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民主权利主要指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第五章的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比如甲故意杀害了乙,即属于侵犯乙的生命权,触犯了刑法第四章规定的故意杀人罪。 一、职务侵占罪追诉 职务侵占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罪是指刑法第四章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特别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包括保险公司人员,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所指的是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或者刑事侦查,除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外,显然不排除职务侵占罪。 二、故意杀人罪如何处罚 1、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 3、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事案件包括什么犯罪 一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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